搜狐率先签约
“大事件营销成为网络媒体扩大影响力的重要方式,同时对其广告收入也将产生显著影响。”CTR市场研究副总裁田涛表示,随着中国互联网上网人数的增长,互联网已经成为众多人群获取信息的首选来源,而期待凭借奥运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品牌、收入等效益的大幅提升,是几乎每一家国内互联网公司都拼死争夺奥运资源的主要原因。
按照张朝阳的话说,中国互联网领域的奥运征战早在奥运会开幕之前一年就已经开始了,而到今年,所有的竞争都将发挥出最后的潜力,在离奥运还有40多天时间的关头,竞争已然进入快车道。
在此之前,包括腾讯、新浪、网易在内的国内互联网门户几乎都在一年前发布了自己的奥运报道和营销计划,对包括获得奥运采访权的各种媒体资源竞相争夺,已经形成了各具力量的几大利益集团,一些著名的体育报纸和通讯社,已经被相机纳入到不同利益集团当中。
在此过程中,门户网站针对奥运报道权和奥运会赞助商互联网广告投放权益的争论,使得本届奥运会新媒体权益的划分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
而在平面媒体资源被相继瓜分之后,视频媒体资源成为这些互联网门户所垂涎的下一个目标。由于国际奥委会此度首次将视频在电视和新媒体上的转播权采取分别授权的方式,互联网门户在视频资源争夺上日趋激烈。
汪文斌称,在商业性开发的过程中,许多商业性网站对于转播奥运视频的兴趣很强,但是有的没有运营的实力,有的没有版权保护的技术,但是央视网还是希望能够有更多的网民能够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奥运信息资源。这也就意味着,央视网与搜狐的合作并非独家的协议。
张朝阳表示,搜狐首先获得央视网的授权,将进一步扩大搜狐在奥运资源竞争上的优势。目前,已有消息称PPS、悠视网获得央视网的授权,而新浪、腾讯、网易等门户也将相继签约。汪文斌表示,今年7月初之前,这些授权的协议就将全部签署完毕。
陈陆明表示,在所有资源拼抢完毕之后,接下来看的就是每个公司自己的执行力了。
版权保护严格
汪文斌表示,根据国际奥委会关于新媒体视频转播权授权的要求,有两条是不可逾越的:“一个是地域的控制,给我们的授权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不可以越界传播;另外必须有受版权保护的技术,所有的内容必须经过加密。”
按照通常的惯例,国际奥委会将赛场内的视频、图片资源视作国际奥委会的私有财产,其对于这些资源的版权保护要求也极为严格。赛场内所有的视频信息,都是由国际奥委会的合作伙伴BOB独家拍摄,即使是进行新闻报道的媒体,也不允许在赛场内拍摄比赛信息。
“这其实是对相关利益方的利益保护。”陈陆明表示,奥运版权保护是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的话题,而央视网在选择新媒体转播的合作伙伴的时候,也是首先要求网站做到版权保护的措施,“搜狐在视频版权的保护上,已经具备了自己的技术实力”。
就在不久前,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从6月12日至10月15日,将专项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其中的一个重点,即是打击有关奥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表示,即使是网民个人在赛场内用DV、手机拍摄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都被认为是侵权。
汪文斌说,扩大授权范围的一个考虑因素就是希望大家看到的都是正版的视频资源,而如果出现盗版的视频,相关的监测机构就会很快找到,并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如果说我们既提供了商业性的机会,也提供了公益性的机会,还要进行盗版的话,国际奥委会还有相关严厉的制裁规定,我们就要通过监看、举报,以及其它相关的行政的以及法律的处罚,来解决问题。”